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月29日
發文字號:南市都計字第09716504980號
主旨:公告「廢止台南市安南區國安段791-3、791-4、791-8、791-9、791-11、791-43、791-44地號土地內現有巷道案」,本案業經本府依法核定,並自97年1月30日起依法發布實施,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依據「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及「臺南市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辦法」。
二、本案經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63次會議審議通過。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97年1月30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及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課公告欄,抄本張貼於安南區區公所、安南區海佃里辦公處、廢止現有巷道處。
三、公告內容:廢止現有巷道公告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