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4月8日
發文字號:南市都劃字第09816504280號
主旨:「變更台南市中西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自民國98年4月9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週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8條暨同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5條及第6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自民國98年4月9日起至98年5月9日止30日。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案計畫書圖圖說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抄本請本市中西區公所代為張貼,計畫示意圖說請中西區各里里辦公處代為張貼。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說明書各乙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及地點:
(一)第一場次:中華民國98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假本府一樓訓練教室(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歡迎踴躍參加。
(二)第二場次:中華民國98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二時,假本市中西區公所(台南市中西區開山路1號),歡迎踴躍參加。
(三)第三場次:中華民國98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二時,假本市中西區公所(台南市中西區開山路1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略附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以作為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