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南市都劃字第09716539281號
主旨:本市都市計畫「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配合鹿耳門排水系統(溪南寮排水)整治工程)案」業經本府於民國97年8月11日南市都劃字09716539280號函請內政部核定,特此公告週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管理科公告欄及本市安南區公所公告欄。
二、公告圖說:說明書、比例尺1/6000計畫圖各乙份。
三、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逕向內政部提出,以供該部核定本案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