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南市都劃字第09916504290號
旨:「變更台南市中西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補辦公開展覽)」自民國99年2月11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週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6條及第28條。
二、台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79及第281次會議紀錄。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自民國99年2月11日起至99年3月13日止30日。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案計畫書圖圖說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抄本請本市中西區公所代為張貼,計畫示意圖說請里辦公處代為張貼。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說明書各乙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及地點:中華民國99年3月4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假本府1樓東哲演講廳(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略附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以作為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六、補辦公開展覽案件以外地區因非屬本次徵求意見範圍,如有陳情意見將納入下次通盤檢討再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