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南市都劃字第09816513461號
主旨:「擬定臺南市安平區(「商61」商業區)細部計畫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自民國98年3月25日起依法重新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週知。
依據:內政部98年1月23日內授營都字第0980800544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98年3月25日起至98年4月24日止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案計畫書圖說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抄本請本市安平區公所代為張貼,計畫示意圖說請安平區國平里辦公處代為張貼。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四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說明書各乙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及地點:民國98年4月6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假本府一樓訓練教室,歡迎踴躍參加。
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略附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以作為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