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民間投資者參與未來「運河星鑽」土地競標作業,市府已於94年10月7日「擬定台南市中西區特定專用區 (舊運河造船廠一帶)土地使用管制案」公告發布實施。
都發局表示本案基地係於93.12.22發佈實施之「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運河兩側地區)案」中,因地區位條件優良,土地多屬公有土地,產權單純,且規劃中之輕軌電車將經過本地區,因此本基地將留供未來本地區水道交通場站及觀光服務等相關活動使用,並配合運河再生計畫,活化運河沿岸活動並促進該地區未來發展多功能及複合性商業機能,經檢討地區學校用地供需及配置後,將原商業區(商1)、金城國中及新南國小等學校用地變更為「特定專用區」,面積約11.23公頃,其中並將沿河岸留設50%之公園及地區性道路等公共設施。
都發局表示本案於台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時考量為突顯本地區區位條件之優越性,提升未來民間投資開發誘因,以及塑造成為運河星鑽藉以帶動周邊發展等因素,故調整「特定專用區」之平均容積率由原公開展覽草案350%大幅放寬至480%,不但可增加投資誘因,並將減輕投資人相關疑慮,至於其他詳細土地使用分要點內容民眾可至台南市政府網站或台南市都市計畫書圖資訊系統查詢,全案後續正由財政局進行招商投資作業中。